簡介:《證券法》何時“三讀”?
《證券法》的修訂已被市場再三盼望。
2019年3月9日(星期六)8時45分,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定在北京梅地亞中心新聞發(fā)布廳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烏日圖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為了落實中央關于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政策,財經委正在扎實推進證券法修改工作。
烏日圖稱,去年以來,包括《證券法》在內的三部法律已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
2017年4月24日,《證券法》修訂草案曾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二讀”,此后近兩年均無新的進展。
第一財經在2019年兩會期間了解到,多位政協(xié)委員和人大代表均對證券法的修訂提出了意見,普遍集中于提高上市公司違法成本、加大中介機構監(jiān)管、投資者保護等方面。其中,證券市場違法違規(guī)成本低已成共識,也成兩會政協(xié)委員、人大代表對《證券法》修訂討論最多的方面。
全國政協(xié)委員、證監(jiān)會原主席肖鋼在日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希望盡快看到《證券法》的“三讀”。他認為,證券法應該在多方面進行修訂,包括:加強投資者保護;加大對法違規(guī)處罰力度;在發(fā)行、交易等機制上進行法律補充等等。
在政協(xié)十三屆二次會議經濟組第一次小組會議前,肖鋼曾呼吁,希望注冊制也能寫進證券法,推廣到整個股票市場。對此,3月7日下午,證監(jiān)會副主席方星海接受第一財經采訪時做出回應稱,將會爭取盡快。
“證券市場違法失信成本太低,有上市公司虛假信息披露,董事長違法才罰款30萬,違法所得遠遠超過這個數(shù)目,罰得他傾家蕩產,他就不敢不守法不誠信?!?月7日下午,政協(xié)經濟組聯(lián)組會議上,全國政協(xié)委員、北京國家會計學院黨委書記秦榮生這樣稱。
全國人大代表、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董事長朱建弟同樣建議,提高對上市公司信披罰款的限額,他認為目前的嘴閥金額僅60萬,不足以對上市公司起到威懾作用。同樣,他建議加大對財務造假的處罰力度。
記者獲悉,全國人大代表、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東生今年的建議也與《證券法》修訂有關。
“過去幾年,中國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領先其他國家,但股票市場卻一直表現(xiàn)欠佳,與同期經濟發(fā)展相悖。我認為這里面有宏觀經濟和企業(yè)基本面的影響,也有中國股票市場相關制度體系和機制不健全的影響。”
世易時移,李東生建議,盡快完成對《證券法》的修訂工作,建立健全符合現(xiàn)階段資本市場要求的法律制度體系。
“《證券法》經2014年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進行第三次修訂,至今沒有完成。而近年資本市場發(fā)生巨大的變化,監(jiān)管機構也頒布了一系列新規(guī),有些新規(guī)基礎論證評估不足,是為解股票市場的臨時需求而頒布施行,導致部分投資者因無法預期監(jiān)管變化而不愿參與證券市場投資?!彼J為,除了盡快完成對《證券法》的修訂和頒布,同時還應清理歷年制定的規(guī)則,并明確制定和推出的法定機制。
《證券法》究竟會圍繞哪些方面進行修訂,是否優(yōu)先考慮提高違法成本,在上述記者會結束后,第一財經就此向烏日圖發(fā)出追問,但其本人并未作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