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否認招股書虛假陳述
遭代理商起訴,訴訟標的40萬元;探路者欲淘汰個別代理商
本報訊 (記者吳敏)因察覺到探路者欲在四川大做直營店,探路者四川總代理、成都新星休閑用品有限公司以探路者“招股說明書中有虛假陳述”為由,將探路者告上法院。對此,探路者公司周六召開發(fā)布會表示,公司并沒有此前媒體披露的上市信息陳述方面的問題,公司上市后的策略并不會損害加盟商的利益。
稱加盟店未列入資產表
目前,有關探路者的質疑傳聞,主要圍繞著當初探路者向證監(jiān)會創(chuàng)業(yè)板發(fā)審委員會遞交的IPO招股說明書里關于銷售門店的陳述,指探路者公司在上市資料中將382家加盟店“據為己有”。
對此,探路者公司財務總監(jiān)張成表示,“我們怎么會將加盟店‘據為己有’?在上市報表中,這些加盟門店根本沒有列入資產負債表中?!碧铰氛叽饲暗纳鲜姓泄蓵@示,探路者對加盟店進行業(yè)務指導和培訓,開設和管理工作都由加盟商負責。并稱“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在全國擁有直營店和加盟店共計430家,其中加盟店382家。公司在店鋪規(guī)模上遠遠超過主要競爭對手?!?/p>
另一點質疑則來自招股說明書中提到的一家直營店———成都百貨大樓新館,但該店并不存在,這一地址已經被拆遷。探路者對此的回應稱,該直營店是募集資金擬投向的領域,并不是已有門店,因而根據實際情況改變計劃也很正常。
欲淘汰個別加盟商
雖然探路者否認了上述“造假”信息,但代理商之間與公司之間的矛盾的確存在。
據悉,法院傳票在21日送抵探路者,代理商成都新星公司起訴的要求有三項:解除特許經營合同并原價退還存貨、賠償40萬元裝修費用、負責訴訟費用。
成都新星負責人此前稱,該公司近幾年一直是探路者代理商中銷量的第一名。但2009年1月,成都新星與探路者簽訂新的4年代理合同并訂購900萬元冬季貨品后,探路者告知,將在成都開辦兩家直營店,這讓成都新星難以接受。
對此,探路者相關負責人表示,成都新星雖然銷量第一,但是這并不是他們業(yè)績做得好,而是整個四川戶外用品的市場大。他指出,成都新星的問題是他們自己多品牌經營,投資分散造成的,“成都新星多次提出要退出探路者業(yè)務,探路者也提供了解決方案,但是對方還要求‘未來受益補償金’,我們自然不能同意這類要求?!?/p>
此外,探路者22日曾發(fā)公告稱,“個別加盟商因業(yè)務不能與公司保持同步增長、多品牌經營、貸款逾期信貸不還等原因,公司考慮將其淘汰出加盟商行列?!?/p>
探路者1月20日發(fā)布2009年業(yè)績快報,營業(yè)收入2.93億元,凈利潤4288.94萬元,同比增加68.13%。上一交易日,探路者(300005)早盤低開3.37%,走勢隨大盤調整下跌,至下午收盤時跌幅達到6.23%。
相關專題:
[2010-01-23]探路者:澄清公告
[2010-01-20]探路者:2009年度業(yè)績快報
[2010-01-23]四川代理商發(fā)難 探路者成創(chuàng)業(yè)板第一被告
[2010-01-23]金牌代理商反水 探路者辟謠無效股價暴跌
[2010-01-23]探路者發(fā)公告回應快報報道
[2010-01-23]探路者否認上市信息虛假陳述
[2010-01-23]探路者澄清外界質疑
[2010-01-22]探路者公告澄清媒體三則傳聞 均與事實不符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鳳凰網無關。其原創(chuàng)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共有評論0條 點擊查看 | ||
作者:
編輯:
lili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