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山木因涉嫌強奸女員工 羈押期限被延長一個月(圖)
山木教育集團總裁宋山木(資料圖)
山木教育集團女員工(資料圖)
深圳特區(qū)報訊 (深圳報業(yè)集團記者 吳欣 盧育鴻)記者昨日獲悉:宋山木涉嫌強奸一案自批捕至今近兩個月,偵查羈押期限已到期,目前深圳市檢察院批準羅湖公安機關延長偵查羈押期限一個月的申請。
今年5月4日,22歲女大學生羅某向深圳警方報警,稱被知名培訓機構山木教育集團總裁宋山木強奸,并拍下裸照。5月21日,羅湖區(qū)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以涉嫌強奸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宋山木,并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繼續(xù)偵查。就在兩個月的偵查羈押期限即將到期之際,羅湖區(qū)公安機關向市檢察院申請延長偵查羈押期限一個月(時間為7月22日至8月21日),獲得批準。
根據法律程序,延長羈押期滿后,宋山木是否被移交檢察機關起訴,或者移交起訴后法院如何判,都是個未知數,這還要看警方補充偵查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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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深圳報業(yè)集團 吳欣 盧育鴻
編輯:
zhang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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