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堅決叫停小產權房
CBN記者 劉展超 發(fā)自北京
國土資源部近日下發(fā)《關于嚴格建設用地管理 促進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再次向地方政府重申,要堅決叫停各類小產權房。
在眾多城市郊區(qū),一些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本村集體土地上集中建設農民住宅樓,除用來安置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外,還以較低的價格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成員銷售。這些房子一般俗稱“小產權房”。
因無需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小產權房”的價格較城市中的商品房低廉很多,一度十分暢銷。但因為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guī),已經多次被國務院和國土部門叫停。
國土部近日的通知要求,要嚴肅查處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新建“小產權房”和高爾夫球場項目用地。必須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關于嚴格執(zhí)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的規(guī)定執(zhí)行。對在建在售的以新農村建設、村莊改造、農民新居建設和設施農業(yè)、觀光農業(yè)等名義占用農村集體土地興建商品住宅,在地方政府統(tǒng)一組織協(xié)調下,必須采取強力措施,堅決叫停管住并予以嚴肅查處。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6月份曾指出,“小產權房”是一個模糊的、不準確的概念,實質是違法建筑無產權,它不僅違反土地管理法律,違反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管理的法律,也是違反相關政策的。
該負責人表示,針對各地出現“小產權房”問題,從1999年到 2008年,黨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明確規(guī)定,集體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開發(fā),城鎮(zhèn)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并要求各地堅決制止、依法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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