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恩股份董秘:公司曾報案 “不清楚”通緝記者一事
鳳凰網財經訊 今日,有媒體報道稱《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因為報道了上市公司凱恩公司關聯(lián)交易內幕,遭到凱恩公司所在地浙江麗水遂昌縣公安局網上通緝。據(jù)悉,一紙“通緝令”使這位財經記者的工作陷入了停滯,不得不四處求援。
原來,仇子明曾先后三次發(fā)表過關于凱恩股份關聯(lián)交易的報道,分別是《凱恩股份改制:偷天換日謎團待解》、《凱恩股份再調查:隱瞞的關聯(lián)交易》、《凱恩股份電池業(yè)務前景不明 巨額關聯(lián)交易價值幾何》。報道中提及,凱恩股份“犯有”涉嫌通過土地轉讓存在非法利益輸送、欺詐上市等等“罪行”。那么,仇子明此番被通緝是否因觸怒了上市公司而遭報復?凱恩公司又有何說法?鳳凰網財經就此連線凱恩股份董秘田智強。
田智強向鳳凰網財經表示,自己在今天早上得知仇子明被通緝的消息,但具體情況并不清楚。同時田智強證實,公司在此前確實報過案,但當被問及該記者被通緝是否與公司直接有關時,田智強只含糊地表示“不好說”。
據(jù)悉,在經濟觀察報的報道刊載出來后,凱恩股份曾試圖找到媒體做危機公關,但遭到拒絕。田智強表示,自己曾看過經濟觀察報的那些報道,但對“危機公關”這件事并不清楚。當被問及經濟觀察報的報道有哪些不符實時,田智強稱這個并不好說。
田智強稱,公司目前沒有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生產銷售一切正常。
澄清公告“澄而不清”?
20010年6月5日《經濟觀察報》發(fā)表《凱恩股份改制偷天換日 證監(jiān)局已展開調查》一文后,凱恩股份6月8日刊發(fā)澄清公告。公告稱凱恩股份至今未收到浙江證監(jiān)局對公司進行調查的通知。公告同時透露,就近期有人利用網絡媒體對公司和凱恩集團有限公司進行惡意誹謗、誣陷的違法犯罪行為,凱恩集團有限公司已向當?shù)毓矙C關報案,遂昌縣公安局已于2010年5月20日正式立案偵查。
但從公告看,經濟觀察報的文章是6月份,而公安機關立案是在5月份,公告立案一事應該與經濟觀察報的報道無關,但至少說明在該媒體報道之前,就已經有人進行了舉報。而舉報的內容是否與經濟觀察報的報道一致還需要相關部門的更多調查。
鳳凰網財經將持續(xù)關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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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鄒琳
編輯:
zou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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