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舉報人否認是報復長虹 稱只公布了一小部分證據
鳳凰網財經訊 近日,媒體曝出四川長虹遭到多位知情人士舉報長達十年的財務問題,被指虛增銷售收入50億元。四川長虹昨日連續(xù)發(fā)布了聲明和公告,對所舉報問題一一否認。對此,該事件的重要線索人——范德均在接受鳳凰網財經獨家連線時表示,手中握有多項重要證據,包括原始文件及其他涉案資料,“目前公布的只是一小部分”。另外范德均向鳳凰網財經透露,除了已經披露的違規(guī)操作外,四川長虹還存在其他的違規(guī)行為,并稱“既然敢指出長虹的違規(guī),手中必是有十足的證據”。
“根本不是報復行為”
范德均告訴鳳凰網財經,長虹在公告中所稱的自己是由于私恨而報復的說法完全不屬實,自己此次的舉報行為完全是為了將真相還給投資者,“因為投資者有知情權,而長虹也有責任告知投資者事實?!痹谂c鳳凰網財經的電話連線中,范德均多次強調,自己只是“事實的提供者”,根本沒有報復的動機和行為,當被問及舉報期望得到什么樣的結果時,范德均再次強調“還投資者一個真相”。
“除了一紙聲明外,沒有任何回復”
范德均表示,在這次將事件向媒體曝光前,自己曾和四川長虹有過接觸,“我曾聯(lián)系長虹方面,期望對方能在2009年12月31日前將事實公之于眾、還給投資者真相,但至今沒有得到答復,我只好訴諸法律。”
另外,在范德均舉報的證據中,上海英達商業(yè)公司涉及的商業(yè)承兌匯票是一個重點。范德均稱,上海英達的律師陳雷和公司負責人黃建平在2007年5月時已經聯(lián)系四川長虹,試圖通過法律手段,要求長虹方面對其3億左右的資金漏洞做出解釋,但至今未得到回應。
范德均稱,自己手中握有的證據十分翔實全面,并且自己對長虹的銷售模式十分清楚,必要時可能會將它公之于眾。
范德均在1992年7月至1999年5月在四川長虹擔任管委會主任工作,據范德均稱,此次披露的違規(guī)行為正是其在職期間發(fā)生。據悉,2005至2007年范德均與上海英達方面均為收集證據奔走。
目前事件已由四川證監(jiān)局受理,正在調查中。(鄒琳/文)
相關專題:
相關報道:
相關評論:
市場表現(xiàn):
【獨家稿件聲明】凡注明“鳳凰網財經”來源之作品(文字、圖片、圖表或音視頻),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轉載。如需轉載,請與鳳凰網財經頻道(010-84458352)聯(lián)系;經許可后轉載務必請注明出處,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
作者:
編輯:
zoul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