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貨開戶資金門檻初定50萬
中國證監(jiān)會、中金所就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征求意見;除資金要求外,投資者還須通過相關知識測試達80分“及格線”,同時滿足相關的交易經歷要求
證券時報記者 于揚
本報訊 個人投資者參與股指期貨應滿足“三有”的必備性條件,“有資金”,即開戶資金門檻為50萬元 ,此外,投資者還必須“有知識”、“有經歷”,即通過股指期貨相關知識測試、達到80分的 “及格線”,并滿足股指期貨仿真交易經歷或商品期貨交易經歷要求。
中國證監(jiān)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有關負責人昨日就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有關要求做出上述明確規(guī)定。證監(jiān)會昨日發(fā)布《關于建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guī)定(試行)(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也同時就《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試行)》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意見截止日期為1月22日。(法規(guī)全文見A17版)
根據《規(guī)定》的要求,目前初步構建的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體系由三個層面組成:一是證監(jiān)會制定的《規(guī)定》對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提出原則要求,同時授權自律組織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二是中金所制定的《實施辦法》、《操作指引》,明確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的基本要求、程序、工作機制以及自律管理措施等;三是中國期貨業(yè)協(xié)會制定《期貨公司執(zhí)行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管理規(guī)則》和《股指期貨交易特別風險揭示書》,修訂《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yè)務協(xié)議指引》,督促期貨公司和從事中間介紹業(yè)務的證券公司向投資者充分揭示股指期貨交易風險,嚴格執(zhí)行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
中國證監(jiān)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是股指期貨市場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制度制定充分考慮了股指期貨的產品特性和風險特征,體現了將適當的產品銷售給適當投資者的理念。與股票、債券相比,作為風險管理工具的股指期貨具有專業(yè)性強、杠桿高、風險大的特點,客觀上要求參與者具備較高的專業(yè)水平、較強的經濟實力和風險承受能力,不適合一般投資者廣泛參與。為了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提示投資者審慎參與股指期貨交易,股指期貨市場建立了投資者適當性制度。通過設置適當的程序和要求,使投資者能夠真正理解股指期貨市場的風險,有效避免投資者盲目入市,從源頭上真正做到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根據中金所的規(guī)定,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標準分為自然人和法人投資者標準。
自然人投資者適當性標準包括二個方面,一是簡稱為“三有”的必備條件:其一為有一定的風險承受能力,即資金門檻要求,申請開戶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于50萬元。
其二投資者要有一定的股指期貨基礎知識準備,并通過相關測試,倡導“有知識的投資者是受保護的投資者”,測試將由中金所提供考題,期貨公司在開戶時當場組織實施,中金所事后檢查考試效果,測試的“及格線”須達到80分。其三是有股指期貨仿真交易經歷或者商品期貨交易經歷要求,客戶須具備至少有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期貨仿真交易成交記錄或者最近三年內具有至少10筆以上的商品期貨成交記錄。據介紹,股指期貨仿真交易自2006年9月開始至今,三年來開戶數已累計達85萬。
除了“三有”的硬條件,自然人投資者還應當通過期貨公司的綜合評估,綜合評估的“及格線”為70分。綜合評價指標主要包括投資者的基本情況(如年齡、學歷等)、相關投資經歷、財務狀況和誠信狀況,四項指標的分值上限分別為15分、20分、50分、15分。投資者未能提供評估證明材料的項目評分為零。
其中,財務狀況指標所占權重最高,即投資者金融類資產的狀況,如是否擁有股票賬戶、投資規(guī)模、本人年收入狀況等。個人金融資產低于30萬的得1分,30—50萬的分值上限為20分,50—100萬的為40分,達到100萬以上就能得到50分的滿分?!捌鋵嵵灰攧諣顩r和相關投資經歷都達標的投資者,就已經基本滿足70分的合格線,再加上其它指標的適當加分,基本上綜合評估就能過關,這個設計還是比較簡單的?!鄙鲜鲐撠熑吮硎尽?/p>
此外,法人投資者的適當性標準則從財務狀況、業(yè)務人員、內控制度建設等方面提出要求,并結合監(jiān)管部門對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等特殊法人投資者的準入政策進行規(guī)定。法人投資者凈資產不得低于100萬元,申請開戶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于50萬元。 同時,自然人投資者和法人投資者均不能存在重大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交易所業(yè)務規(guī)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情形。
為了保證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落到實處,《規(guī)定》要求期貨公司具體負責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組織實施,同時要求中金所和期協(xié)對期貨公司實施股指期貨適當性制度情況進行自律管理,證監(jiān)會及其派出機構也將開展監(jiān)督檢查,對發(fā)現的違規(guī)行為采取相應的監(jiān)管措施。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在我國資本市場處于探索階段,制度還需要進一步的改進和完善。下一步將根據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對《規(guī)定》進行修改完善后適時發(fā)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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