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整治小煤礦 溫商投資泡湯不敢回家見人
浙江在線9月24日訊 溫州富裕的民間資金形成了一個獨有的融資模式,一項投資的背后總會牽連到很多家庭。溫州資本深陷山西煤礦,直接連累溫州民間資本,連累一批溫州投資人。
多家投資上億的礦井一天都未開采
“去年開始,溫州人投資的小煤礦,基本上都在停產(chǎn)中,用‘要去跳樓’來形容這次在山西投資煤礦的結局,一點也不夸張?!痹趯幬淇h擁有3座小煤礦的溫州人黃益銚說。 此次,山西省對小煤礦的整頓中,給溫州資本造成的損失到底有多少?也許具體的數(shù)字無人能夠回答。但是黃益銚給記者算起了一筆筆的賬,從中可見溫州資本損失的嚴重。
對煤礦主來說經(jīng)常性的停產(chǎn)是致命的。一旦臨時性停產(chǎn),企業(yè)每天都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對礦山安全和采煤設備進行維護,還要保持礦洞內(nèi)的通風和排水,一口礦井一年下來就要800來萬元,在寧武縣溫州人投資的煤礦有22座之多,一年下來的維護費用就近1.8億元。
在離寧武縣圪嵺鄉(xiāng)政府不遠的地方,是忻州市的一條旅游專用公路,這條公路邊上有一處外圍用塑料長板隔離起來的建筑物,這里是溫州樂清人李松權投資經(jīng)營的靖鑫煤業(yè)公司,煤礦已經(jīng)被關停了一年多的時間,但是,仍然有四五個人守候在這里,在離礦井口不到兩米的地方,還有一條通向漆黑礦井的水管在不斷向外排水,在主礦井的后山有一口副礦井,一個巨大的風機在嗡嗡作響。
李松權告訴記者,井下的采煤設備和安全設備價值幾千萬元,煤是不讓你開采了,但是設備還需要維護啊,李松權的煤礦井下水多,一天需要抽22小時的水,才能保證礦井不被水淹沒。風機還是24小時工作的,為的是將礦井里的瓦斯及時排出洞外。
李松權投資寧武縣煤礦要比黃益銚稍晚些,等李松權的煤礦各項證件辦齊時,當?shù)匾呀?jīng)不允許小煤礦主下井開采了。也就是說,李松權的煤礦一天都沒有開采,就要被并購了。在寧武縣像李松權這樣,溫州人投資購買了煤礦而一天都沒有產(chǎn)出的還有三座。這些煤礦總投資都在1億元以上。李松權說,就算這次被國有企業(yè)并購拿到相關補償。這次在寧武投資每一座煤礦至少要損失3000萬元以上。22座煤礦就要直接損失6.6億元以上。
與大同市“林泰們”比起來,在寧武縣投資煤礦的溫州人已經(jīng)算是很好了。平陽人林泰雖然從2002年開始就在大同市投資煤礦了,但是,為了維護礦井和提升安全,直到去年基本上都還處于投資階段,去年還有人愿意出2億元想購買他的煤礦,可是他沒舍得,想今年開始好好大干一場,結果被大同市一紙文件給強制關閉了,弄得個血本無歸。在大同市區(qū)去云岡石窟的路上,林泰的妻子告訴記者,據(jù)她所知,就在這條路線的邊上,還有兩座溫州人投資的煤礦,投資額超過4億元,投資進去后,一天都沒有生產(chǎn)就被關閉了,損失就更慘了。
目前,在大同市共有600多個民營小煤礦已經(jīng)退出了歷史舞臺,而其中就有近400個是溫州人投資的。
每位股東后面都有一批投資人
林泰在大同市有一套房子,他去了貴州后,將妻子留在了大同,他說自己沒有錢了,連老家都不敢回了。
林泰說,他的煤礦共有溫州的股東35人,而35位股東的背后還有小股東,形成了一種“金字塔”式的融資模式。當時煤礦投資最紅火的時候,在老家民間融資特別的方便,親戚朋友都會傾其所有,將自己畢生積蓄都拿了出來,希望從中得到豐厚回報,如今煤礦沒有了,自己再也沒有錢還給老家的親戚朋友了,哪還敢回家啊?,F(xiàn)在在貴州只能給朋友打打下手,在外面賺點小錢混日子。林泰的妻子說,礦井被封后,林泰總是吃不下飯,經(jīng)常發(fā)呆,嘴里還不知道念叨著什么。妻子說他真的好像瘋了。
樂清人李松權在寧武的煤礦共有7位股東,而7位股東背后卻有203位親戚朋友的投資。面對政府對小煤礦的整頓,投資失敗造成重大損失已經(jīng)是鐵打的事實,他只希望來兼并的國有企業(yè)和相關部門能多考慮小煤礦主的投資損失,多給點補償,以減少投資人的損失。
黃益銚說,他的3座煤礦投資5億元,所涉及到的股東和背后的溫州投資人就更多了。每一個投資人背后都有一個家庭,500多座煤礦500多億元的資本,將會牽連到多少個家庭啊。
山西省此次對小煤礦的整頓,已經(jīng)給溫州的民間資本帶來了巨大的損失。山西省浙江企業(yè)聯(lián)合會在《關于在兼并重組活動中切實維護浙商煤礦企業(yè)合法權益的緊急報告》中指出,由于溫州人在山西投資的每一座小煤礦,背后都牽連到許許多多的溫州家庭,這將會嚴重影響到今后溫州民間資本的投資信心,同時也將會讓部分已經(jīng)富起來的投資人重新返貧,不僅如此,山西小煤礦的關閉也會造成大量的民間債務和無數(shù)家庭的破產(chǎn),很容易引發(fā)因民間融資帶來的社會不穩(wěn)定因素。
投資人接受不了經(jīng)濟補償方案
在山西省此次對小煤礦的兼并重組中,經(jīng)濟補償問題是資源整合中最關鍵的問題,根據(jù)山西省國土資源廳《關于煤礦企業(yè)兼并重組所涉及資源權價處置辦法》的規(guī)定,采取兩種方式解決,一是被兼并重組,煤礦如按照187號令(山西省煤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辦法)規(guī)定的標準繳納了價款,直接轉(zhuǎn)讓采礦權的,兼并重組企業(yè)應向其退還剩余資源量(不含未核定價款的資源)的款價,并按原價款標準的50%給予經(jīng)濟補償,或按照資源資本化的方式折價入股,作為其在兼并重組后新組建企業(yè)的股份。二是被兼并重組煤礦在187號令實施前按照規(guī)定繳納了價款,直接轉(zhuǎn)讓采礦權時,兼并重組企業(yè)應向其退還剩余資源量(不含未核定價款的資源量)的價款,并按原價款標準的100%給予經(jīng)濟補償或按照資源資本化的方式折價入股,作為其在兼并重組后新組建的企業(yè)的股份。
山西省浙江企業(yè)聯(lián)合會指出,這樣的規(guī)定看似公平,在國企對國企的整合中或許也能行得通,但是如果民營煤礦被這樣整合,無異于被搶劫。因為,很多民營煤礦都是投資人以高于資源價款幾倍甚至是幾十倍的代價收購參股的,加上多年來的基礎建設、工人工資等,如果被整合時只能得到采礦權價款的一半或最多一倍的補償,那投資者必然是血本無歸。因此,煤礦的整合各方必須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協(xié)議,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礦產(chǎn)資源評估,以評估價作為整合的對價,這樣才能保證投資者的利益不受損失。
山西省浙江企業(yè)聯(lián)合會認為,當?shù)卣谥贫ㄙY源整合方案中,不顧中小煤礦投資者的呼聲,強制小煤礦主接受整合,甚至還使出了停產(chǎn)限產(chǎn)拖時間等手段。 也就是說,很多溫州投資的煤礦面臨著的境遇是,停產(chǎn)停工是死,被強制整合也是死。(文中人物除林泰是化名,其余均是真名) (作者:胡文瑾 陳義 潘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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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文瑾 陳義 潘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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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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