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日電 中新網財經頻道從香港商報獲悉,據(jù)日本媒體1日報道,日本執(zhí)政的民主黨政府日前出臺災后重建法草案,計劃從財政、稅收、政策和組織等多個層面全方位支持災后重建,維護經濟、金融和社會秩序穩(wěn)定。
據(jù)悉,這一草案全稱為“東日本大震災復舊復興對策基本法案”,同時配套有“災民生活重建支持法”等17部相關草案。根據(jù)該草案,今后5年是“集中復興期”,日本政府將新設首相直接領導的防災復興府,并新增防災復興大臣一職。
財政支持方面,民主黨政府定于本月編制2011財政年度第一次補充預算案,總額為2萬億至3萬億日元用于災后財政支出,資金來源主要依靠增發(fā)國債。日本政府計劃將新設特別消費稅、法人特別稅和社會連帶稅等稅種,用以增加財源。政府還考慮調整增加兒童補貼和免收高速公路費等既定政策,把這部分財源轉移至災后重建上。
考慮發(fā)行“震災特別國債”
日本政府同時考慮發(fā)行“震災特別國債”,專門用于災區(qū)基礎設施重建和災民生活支持等。對于因地震海嘯和核輻射影響而暫時無法居住的土地,日本政府考慮由國家購入這些土地,以便原有居民擇址另建家園。此外,日本政府計劃設立“復舊復興交付金”,用于增加對受災地區(qū)的財政轉移。對于受災企業(yè)和個人,政府將視損失程度在法人稅和所得稅方面給予減免或返還稅額。對于因福島核電站事故影響而失業(yè)的人員,日本政府還將提供“休業(yè)補償”。
該草案還提出,有必要調整現(xiàn)有能源政策,減輕對核能發(fā)電的依賴程度。為克服電力緊缺問題,日本政府將與電力公司商議共同制定“電力供給計劃”。日本媒體報道稱,民主黨政府計劃下月向國會提交該草案及其相關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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