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官員:住房保有稅試點未開展
每經記者徐奎松發(fā)自北京
近期有關“物業(yè)稅”和“住房保有稅”等開展試點的說法甚囂塵上,但迄今為止,尚沒有國家主管部門出來正式表過態(tài)。
對此,昨天(13日),《每日經濟新聞》特別向國家稅務總局高級別官員進行核實求證,得到的確切答復是:“到目前為止,我國沒有在任何省、市實施‘個人住宅房產稅’、‘住房保有環(huán)節(jié)房產稅’、‘房地產特別消費稅’和‘物業(yè)稅’的試點工作”
稅種開征不可能“捂著”
這位官員說,稅收不同于其他工作,任何稅種的實施都必須以立法為前提,包括稅種的試點。
我國稅種的立法程序是:根據不同稅種,一般是由稅務總局和財政部協(xié)同相關稅種的相關部委研究并擬定草案,提交國務院。由國務院上報全國人大討論,通過后在全國實施。
近期,發(fā)布相關省市房地產稅種試點的消息越來越多,而稅種模式是什么?稅基是多少?征收對象是誰?征收試點的進展情況如何?等等,均語焉不詳。為此,這位官員說,由于我國稅收立法權高度集中于中央,省市政府無權單獨進行稅收試點。即使要試點,也得有中央的明文批復。
稅收專家、中央財經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黃樺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說,任何一個稅種的開征包括試點,不可能采取“捂著”“蓋著”的方式進行,都會有中央政府的批復文件才可實施。尤其是房地產涉及到稅種既復雜又敏感,涉及到每個人的利益,更須公開發(fā)布并實施。
針對未來將要征收的“物業(yè)稅”的名稱,到目前為止相關稅務專家都說可能叫房產稅,這位國家稅務總局官員沒有異議。
他指出,目前關于物業(yè)稅的報道頻頻誤讀。如學者提出“討論的范圍是要不要擴大到個人非經營性住宅”、“物業(yè)稅為全新稅種”、“對第一套住宅肯定都不會征收”和“物業(yè)稅最快明年中或者明年底出臺”等說法,這位國家稅務總局官員反駁說,這些說法,大都只是稅務學者的課題建議,都不代表政府部門的意見,“而有些說法與政府的思路偏差很大。
至于“房產稅屬于現(xiàn)有稅種,只是國務院行政法規(guī),不須經過全國人大批準,能在短時間內調整稅基、稅率;地方政府想要從嚴征收,只須報經中央相關部門和國務院批準即可”等的說法,上述國家稅務總局官員予以駁斥:“不可能”
《房地產稅暫行條例》加速修訂
黃樺稱,對房產稅的研究討論并非近期開始,10年以前就已經進行醞釀。作為稅收制度的責任制定人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召集學者與官員研究討論是經常的事。在他看來,今年“兩會”后,為遏制高房價,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抓緊時間研究修訂房產稅也是應該的。
“但是,房產稅目前的擬定進度情況可能與大家所期望的還相差一段距離?!秉S透露,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的房產稅草案早已有之,但征求中央各個部委意見時并不統(tǒng)一。“姑且不論其他部委的意見如何,有些細節(jié)上,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的意見也沒有統(tǒng)一起來,分歧很大?!秉S說。
未來將要實施的“房產稅”,并不是一個孤立的稅種。黃樺說,而是在現(xiàn)有的《房地產稅暫行條例》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既要保留原先的部分稅收科目,又再增加新的稅收科目,重點是居民個人住宅的稅收科目如何立項以及標準問題,最終形成一個完善的房地產大稅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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