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當性制度提升投資者自我保護能力
陳思穎
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充分驗證了不合適的金融產品銷售給不合適的投資者有很大的風險,投資者在不了解產品特性的情況下盲目投資是非常危險的。即將推出的股指期貨,雖然在國際市場上已經是一個成熟的金融產品和風險管理工具,但對我國投資者來說,還是一個全新的衍生類產品,與投資者已經熟悉的股票、債券相比,有著截然不同的風險收益特征和交易規(guī)則。
我國的資本市場投資者結構目前還處于初級發(fā)展階段,以中小投資者為主,他們抵御風險的能力較差,很容易出現盲目投資,常常成為市場劇烈波動的受害者。因此,我國證券市場的各項制度的制訂都是以保護投資者為第一出發(fā)點,而保護的方式正在逐漸由監(jiān)管機構被動保護變?yōu)橐龑顿Y者主動自我保護。
設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讓投資者學會主動去保護自己。其設計理念正是為了引導那些不適合的散戶投資者遠離風險,讓他們認真衡量自身是否擁有與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相匹配的風險意識和資金實力,去評估自己是否適合參加到這個市場中來。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是對投資者負責任的表現,而并非是為了設置進入壁壘來限制他們的投資權力和利益。
具體來說:一、限定一定規(guī)模的開戶保證金要求可以讓投資者產生為什么要設置這個資金要求的疑問,主動去尋找原因,從而了解到一手股指期貨合約的定價及杠桿比例,以及期貨交易控制倉位、禁忌滿倉的操作原理;二、嚴格的股指期貨知識測試可以讓投資者在準備和參與測試的過程中,接觸和學習與股指期貨相關的各項知識,做好參與交易的知識儲備;三、參與仿真交易實踐或商品期貨交易經歷可以讓投資者熟悉股指期貨的各項交易指令,引導他們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認識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并針對所發(fā)現的問題主動去尋求解答,成為一名合格的股指期貨市場入門者;四、誠信記錄等要求突出了股指期貨市場對投資者信用的強調,可以讓投資者意識到到期履約、買者自負、以及熟悉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和及時補足交易保證金的重要性。
同時,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實施過程,對全體證券市場的投資者都會起到警醒作用,提醒他們在入市前需要對不同金融產品的風險進行比較和評估,促使他們加強學習和了解各類金融產品風險收益特征和功能,使他們可以對自己的風險承擔能力和投資知識水平進行一次很好的反思,在未來的投資實踐去選擇適合自己的金融產品,更好地進行投資操作。這樣不僅有利于市場的平穩(wěn)運行,而且還能推動我國投資者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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