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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調(diào)控與價格改革
這個過程會制造一系列矛盾。比如,中國原油價格與國際接軌,但成品油價格沒有與國際接軌,中國煤炭價格與國際接軌,但電力的價格卻仍受控制,這種猶抱琵琶半遮面式的行政干預(yù),必然帶來不同利益集團之間的較力,從而為價格改革帶來不利的影響。
莊?。捍蠹矣幸粋€共識,就是公共事業(yè)的產(chǎn)品價格,水、電、煤氣,長期處于低價格,所以導(dǎo)致對它們的消耗、使用都不太在乎,造成了這些領(lǐng)域的浪費、低效率和緊缺。不推進這些方面的改革,“十一五”期間節(jié)能減排的目標恐怕難以實現(xiàn)。如果只是依靠行政性手段,而沒有市場化的因素,沒有價格機制在起主導(dǎo)作用,也不是一個治本的辦法。
但我覺得目前這些方面的改革有必要推遲進行,因為如果目前出臺,無疑會加重通貨膨脹態(tài)勢。今年如果四季度物價水平平穩(wěn)了,我覺得可以在年底,或者明年年初陸續(xù)推出這些方面的改革措施。
編輯:
廖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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