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檀:煤老板現(xiàn)象如同一場瘟疫?(2)
商人逐利與官員尋租共生
煤老板為何無法成為企業(yè)家?
最主要的原因是,作為中國最重要的能源產(chǎn)品,擁有煤炭相當于擁有硬通貨。也就是說,擁有煤炭開采權本身就不是一般商人所能做到的,而是商人逐利與官員尋租共生的結果,是官煤勾結的結果,而不是自由商業(yè)精神競爭的結果。
山西嚴查官員入股煤礦一直是重點新聞。來看主流網(wǎng)絡媒體新華網(wǎng)的報道,截至2005年10月12日,山西省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yè)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工作進展順利,全省共清理出922人投資入股煤礦,涉及金額9257.74萬元,其中已有836人撤出入股資金4077.33萬元,對剩余的86人的撤股工作正在進行中;2006年6月5日,人民網(wǎng)報道,記者從山西省紀檢委執(zhí)法監(jiān)察室了解到,山西省清理官員投資煤礦,到目前為止,已有1126人撤資1.7億元,平均每人撤資10多萬元。截至目前,已經(jīng)明確申報的1000多名投資入股人員已將投資入股資金按要求全部撤出,其中有140名投資入股人員上繳收益115萬多元。
圍繞煤炭行業(yè)生成的利益鏈條毒化了公平競爭的土壤,使法治精神與公共服務成為暴利樹上結出的惡之花。
2009年4月20日,《南方周末》刊文披露毒化鏈條中的一個環(huán)節(jié)。以治理超載為例,最早的拉煤車是三軸車,額定裝載20噸,惡性競爭之后達到90噸。超載的一個秘密是,地方煤檢站為了完成任務,往往開一張100噸的票,“沒有找零”,這意味著車主如果不想賠本,必須超載。為了和煤檢站斗法,車主們紛紛將車子從三軸改為四軸,還加上了掛車,這樣一次性就可以拉180噸到190噸,這幾乎相當于四至五節(jié)火車皮。
煤炭流通領域的怪胎——煤檢站也最終默許超載,只要能罰到錢即可。在這種情況下,臨汾鄉(xiāng)寧縣的拉煤老板紛紛加高車輛擋板,甚至加到了1.5米的高度,最終由于高度已經(jīng)達到了收費站頂棚的高度,這場煤老板和政府的超載斗法才得以停止。
“只要有一項關于煤炭的政策出臺,各部門都能從中搜羅到可以發(fā)財?shù)牡胤?。”一位熟悉內情的人士透露?/p>
政府檢驗與督查部門靠煤吃煤,煤老板在奉上灰色成本后不得不與煤檢站等部門斗法,結果是雙方成為利益的爭奪者,而不是經(jīng)營者與公共產(chǎn)品的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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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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