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誠旗下兩公司及李嘉誠好友周凱旋,認為被《財經(jīng)》雜志影射成行賄者,以報道侵犯名譽權為由起訴《財經(jīng)》。[詳細]
李嘉誠基金會董事周凱旋于北京市朝陽區(qū)法院,控告《財經(jīng)》雜志及其同系統(tǒng)的和訊網(wǎng),索賠50 萬美元。[詳細]
“我一生都不會做這些事”,長實主席李嘉誠回應旗下公司及好友周凱旋卷入內(nèi)地貪污案一事。[詳細]
據(jù)《財經(jīng)》稱,周凱旋接受警方調(diào)查時表示,與張玉棟商定以項目為結(jié)算單位,每個項目的律師費以50萬美元為上限。[詳細]
《財經(jīng)》代理律師介紹,《財經(jīng)》的報道是客觀的,文章引述了法院的公開判決,法院判決應屬于權威性機關出具的文件?!敦斀?jīng)》雜志引述沒有問題。[詳細]
據(jù)被告方律師,北京華一律師事務所浦志強律師向鳳凰網(wǎng)財經(jīng)介紹,此案正式開庭至少得一個月以后,因為他們今天遞交了延期審理的申請。[詳細]
鳳凰網(wǎng) 財經(jīng)中心 出品,歡迎收藏
策劃:韓鋒年